二级建造师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》考点
来源:北京慧嘉森教育 时间:2018/12/17 17:40:27
近几年,二级建造师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》报考热度不断上升,其证书价值及含金量不容小觑。二级建造师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知识点较多,考生在备考时要注重知识点的归纳和梳理才能有效地提升备考效率。今天,北京慧嘉森教育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二级建造师《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》高频考点: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,希望能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。
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
为适应大量新建、扩建和加周堤防工程建设的急需,水利部1999年颁发《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(试行)》(SL 239--1999),该规程适用于1、2、3级堤防工程,4、5级堤防工程可参照执行。
根据《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(试行)》(SL 239—1999)以及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》(SL 223--2008),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点:
1.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,应按照处理方案的质量要求,重新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评定。
2.单元工程(或工序)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,必须及时处理。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:
(1)全部返工重作的,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。
(2)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,其质量只能评定为合格。
(3)经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,但项目法人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,可不加固补强;或经加固补强后,造成外形尺寸改变或性缺陷的,经项目法人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,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。
3.堤防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、阶段验收、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。与其他水利工程一样。